新闻资讯

2016环保产业法律法规

国家:

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1月1日施行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即将于1日起实施

新版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1月1日起实行

充电桩国标发布1月1日实施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1月1日实行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1月1日起施行

1月1日起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将执行新标准

船舶环保新标准2016年元旦实施

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关于“限期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的要求,部直属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率先在2015年12月31日前脱钩,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两批分别在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脱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新空气质量标准在全国各地实施

上海市:

《上海市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启动VOCs排污收费工作

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

浦东新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16 年3 月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