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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市场重要新闻周报(第三十四期)

   

1.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生态环境部7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现场,将分10个组历时15天,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开展督查工作。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根据安排,5月至6月,督查组将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至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2.《2018中国海绵城市建设白皮书》发布

5月9日,海绵城市及水生态交流峰会在福州市召开,会上发布了《2018中国海绵城市建设白皮书》。

白皮书共选取了5个中国城市——上海、福州、天津、广州、萍乡,作为中国“海绵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的成功案例,同时分享了5个国外海绵城市的建设经验,提出加速中国“海绵城市”建设进程的思路:通过更创新的融资模式、系统化设计、分散式方案、持续运营和维护管理、数字化来全面建设智慧型“海绵城市”。

3.上海明确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在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启动7年后,上海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生活垃圾的全程分类体系。

所谓生活垃圾的全程分类,其实就是“一分到底”:从源头的投放,到中端的收集、运输,再到末端的处理,整个过程都要坚持分类,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垃圾分

为达成目标,《方案》给出了16字方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整体推进。政策支撑,法制保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具体实施上,上海将按照“先单位,后社区”的顺序推进。2018年,上海将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率先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并在静安、长宁、奉贤、松江、崇明、浦东新区部分城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成3个全国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区,全市建成700个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在此基础上,2020年,上海将在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4.海南将全面推进“湾长制”构建河海联动,海陆统筹协同治理机制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湾长制”的意见》明确,海南将加快构建“湾长制”分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意见提出,逐级设立湾长,各市县设立市县级总湾长,下沉至区(乡)级湾长,各级湾长原则上由本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湾区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与修复负总责,做到“一湾一策,精准治理”。

“湾长制”的职责任务清单包括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和景观整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风险、强化执法监管。湾长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海湾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明确注明湾长与湾长职责、海湾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意见》还明确,推动“湾长制”与“河长制”工作衔接,构建河海联动、海陆统筹的协同治理机制,切实保护海湾生态环境。此外,海南将建立健全考核监测制度以及考核督查制度,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考核优秀的,给予绩效核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要求整改。

5.《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第一批》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地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关单位起草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有关技术规范。

据了解,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电力行业—数据采集指南》《石油石化行业—数据采集指南》等12项内容。各地区要按照技术规范开展设备选型、系统开发、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工作,确保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上下联通,纵横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