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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市场重要新闻周报(第二十六期)

   

1.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计划到2020年“完成43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完善农业节水政策体系,推动农田水利建设从提高供水能力向更加重视提高节水能力转变,推动水资源管理从注重工程建设向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转变。

2.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在钢铁、乙烯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二、入围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三)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综合考虑申报企业2015、2016年度的能效指标。

四、申报时间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遴选要求审查后,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公函邮寄或机要报送至节能司、环资司、计量司。

3.上海市人大表决通过《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河长制入法

11月23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共三十四条。

 此次立法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水生态安全,维护水域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一是严格排水许可证的申领,明确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9类活动的排水户应当申领排水许可证;二是加强监测管理,纳入重点监测的排水户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水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河长制入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本市水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河长制。

4.上海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方案

1.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8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税额标准分别为6.65元/污染当量、7.6元/污染当量;其他大气污染物的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2019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税额标准分别调整为7.6元/污染当量、8.55元/污染当量。

2.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税额标准为5元/污染当量,氨氮税额标准为4.8元/污染当量,第一类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其他类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

5.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主要目标:

2017年,本市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应用BIM技术,规模以上社会投资工程普遍应用BIM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重点任务:

(一)开展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2017年,本市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申报绿色建筑、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施工等奖项的工程,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六大重点功能区域内的此类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

(二)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三)完善政府监管模式

(四)加强应用能力建设

(五)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融合发

6.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级政府“十三五”节能降碳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各区级政府。

(二)考核内容: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各区降碳目标依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部门等单位核定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对各区落实节能降碳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及以上,下同〕、良好〔80分(含)-95分(不含)〕、合格〔60分(含)-80分(不含)〕、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年度能耗强度指标不降反升;

2.能耗强度下降的年度目标和累计进度指标均未完成;

3.年度碳强度指标不降反升;

4.碳强度下降的年度目标和累计进度指标均未完成。

   

1.天津市宝坻区推广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

一是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设计标准。今年全区新开工建设项目72项,总建筑面积456.71万平方米,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技术标准;关口前移提前布局,对全区56宗土地出让项目,就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通过验收;区人力社保局、第九中学正在组织申报工作。

三是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安排。完成5个居住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27.2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297户。

2.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趋势与对策分析

1.产业规模扩张明显,市场竞争力弱

“十二五”以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值由2010年的2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5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形成委托承包、BOT、BOO、TOT等多种商务模式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集聚发展区。但该产业总体规模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仅占3%,而且,节能环保产业以小微企业为主,3万余家环保企业中,规模50人以下企业占比92%。

2.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基本形成,资金短缺仍是重要瓶颈

政府不断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其中,2015年治污总投资达到8800多亿元,占GDP的1.28%。还不断引入社会资本,基本形成PPP、第三方治理、绿色金融、产业基金等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但节能环保产业属重资产行业,投资大、周期长,而我国众多中小节能环保企业缺乏融资能力,资金短缺严重,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人民币,其中政府的出资比例只占10%到15%,超过80%的资金需要社会资本解决。

3.产业仍将呈高增长态势

 “十三五”末期,节能环保产业将培育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全国节能环保产业将保持年均15%左右的增长率,到2020年产值将超过8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