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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市场重要新闻周报(第二十八期)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属地管理制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推行第三方评价。由具有评价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出具技术评价报告,确定绿色建筑性能等级。

三、规范评价标识管理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评价机构对绿色建筑性能等级进行评价;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单位自主选择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通过合同约定具体评价内容、要求及费用等事项。

四、严格评价标识公示管理。

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六、强化评价标识质量监管。

七、加强评价信息统计。

八、健全完善统一的评价标识管理制度。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

意见要求:

一、2018年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二、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海口、三亚等城市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三、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3.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学技术部两部委印发《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涵盖了研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等146项环保技术装备,包括餐饮业油烟在线监管装备、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等在线监测技术。

4.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批复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5.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

《规划》明确,浦东新区将严格执行“重规划、重项目、重管理”的要求,围绕绿化林业建设、水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固体废弃物管理、市政道路管养、公用事业管理和民生服务10个领域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6、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国家质检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要共同成立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进工作组,协调指导全国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各地应参照五部门模式成立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组,接受五部门工作组指导,负责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引导本地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参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编制,监督管理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审查、汇总、上报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统一的产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构建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体系框架,组织研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确定和统一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动态管理绿色建材产品标准。

建立统一的产品认证体系。由国家认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体系框架,制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实施规则和证书式样;按照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能力要求确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

《指导意见》要求,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第二批)

第二批名单包含了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76家单位,入选的评价中心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告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咨询、服务、宣贯等工作开展情况。

2.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建材行业暂未纳入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方案只纳入发电行业,而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了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6%,目前,国内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如果启动交易,规模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一个碳市场。

《方案》指出,碳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今后将分“三步走”推进建设工作:

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

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

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