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发 布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原则同意重点城市建设方案提出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
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
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省(区、市) | 重点城市 | 改造任务面积(万㎡) |
北京市 |
北京市 |
6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500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156 |
保定市 | 150 | |
山西省 | 太原市 | 150 |
长治市 | 153 |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161 |
包头市 | 166 | |
上海市 | 上海市 | 500 |
江苏省 | 南京市 | 240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40 |
温州市 | 237 | |
宁波市 | 宁波市 | 242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57 |
福建省 | 福州市 | 360 |
厦门市 | 厦门市 | 305 |
山东省 | 济南市 | 240 |
聊城市 | 150 | |
济宁市 | 225 | |
青岛市 | 青岛市 | 267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05 |
新乡市 | 100 | |
鹤壁市 | 100 | |
深圳市 | 深圳市 | 240 |
广西自治区 | 南宁市 | 150 |
海南省 | 海口市 | 170 |
重庆市 | 重庆市 | 500 |
贵州省 | 贵阳市 | 140 |
甘肃省 | 兰州市 | 155 |
2.上海市关于抓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的通知
一、实施范围
上海市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纳入“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百家”企业名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至300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千家”企业名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纳入“万家”企业名单。
二、目标分解
上海市各领域节能主管部门和区级政府,应将本领域或本地区纳入“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及2018年的“双控”分解目标,于2018年3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年度“双控”目标应与“十三五”“双控”分解目标衔接,且原则上不应低于“十三五”“双控”目标时间进度要求。
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支持范围:
(一)推进智能化改造;
(二)支持技术创新;
(三)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和服务化;
(四)推进绿色安全发展;
(五)推动设备更新;
(五)推动设备更新;
(六)支持利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支持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应当达到2000万元。
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所需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已经正式开工建设。
三、支持标准:
(一)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
(二)一般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总投入达到1亿元且符合年度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4.环保部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方案对于VOCs监测的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规定。批复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确定2018年在污染较重的京津翼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关东地区、辽宁中南部、武汉及周边城市开展监测(见下表1),监测方式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表1中所列城市均须开展手工监测,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开展自动监测,地级城市如已具备在线VOCs监测设备建议开展自动监测。
5.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月1日起实施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为国家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5同时废止。
《标准》将装配式建筑作为最终产品,根据系统性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把装配式率作为考量标准,不以单一指标进行衡量。《标准》设置了基础性指标,可以较简捷地判断一栋建筑是否是装配式建筑。目前装配式建筑产业在不断发展,《标准》也需要不断发展。
市 场 动 态
1.重庆市提前完成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
重庆市先后承担了首批和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
自2011年以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财政激励的思路,以医院、商场、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完成186个项目共计780万㎡,首批任务于2016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评价,第二批任务又于2017年12月提前一年完成。
这些项目实现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以上的目标,每年可节电1.5亿度、节约标煤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5万吨、节约能源费用1.2亿元,有效改善了室内的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质量等功能品质,用能单位对改造效果表示满意的比例达98%以上。
2.住建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46个重点城市实施时间表
通知要求,今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2018年,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2020年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2035年前,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