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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市场重要新闻周报(第三十二期)

   

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10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同时废止。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提出要整合创新成果,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提升标准,开展试点示范,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绿色建筑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建筑区块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重点工作如下:

(一)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展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创建,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力争到今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二)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研究制定建筑能效提升2020年、2035年以及到本世纪中叶的中长期发展路线图。修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做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环境等全文强制标准研编,制修订严寒及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标准。

(三)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四)加快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一、本次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期为2017-2019年。各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18年5月31日、2019年5月31日和2020年5月31日。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表制度》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本地区统计工作分工,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各项统计任务。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报表制度》要求遴选样本建筑,建立规范的统计数据填报和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建立本地区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及强度控制分解目标。

四、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建筑节能工作考核的内容。

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用能总量与用能强度“双控”目标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建设任务要求,结合2018年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百一行动”重点节能工程。主管单位需在2018年度推动所属用能单位节约1%以上的用能量

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组织节能产品技术对接会,落实节能改造项目,加大节能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2020年,本市将推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绿色行业标杆,具体工作目标是建设20个绿色示范园区、100个绿色示范工厂,引导开发100项绿色产品、打造10条绿色示范供应链。

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清洁生产全覆。2018-2020年推进部分重点行业、重点园区清洁生产全覆盖,至2020年实现金山工业区、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持续推进钢铁、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5.市住建委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建建材联(2016)432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了《2018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1.海南省将示范打造首批装配式建筑


海南省今年起将从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试点推广装配式建筑,目前已初步选定5个具备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的工程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争取使这些项目通过较小修改后即能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要求,打造海南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从2018年开始,海南省先从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港口、机场等公共建筑项目中,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试点开展全部装配式建造。

2.天津5月1日起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天津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新建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城镇,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民用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建筑改造和工业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南京市发布实施《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电指南》 地方标准

指南对独立机关办公建筑和集中机关办公建筑用电提出先进值、合理值和限额值等指标,并将单位面积年电耗指标纳入对标体系。《指南》的发布施行标志着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入有据可循的标准化轨道。